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征集第五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工信委 发布时间: 2018-05-29 16:06:48 索 引 号: 013353737/2018-02851087
关 键 字:通知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关于征集第五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市中企发〔2018〕16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从2014年起,我市分四批认定了“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56家。四年来,这些服务机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在融资担保、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维权、信息服务等领域较好地服务了我市中小企业,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壮大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队伍,更好地服务我市广大中小企业,按照《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市中企发〔2018〕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第五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各专业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的法人单位,均可成为“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征集条件
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设立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优先考虑。其他申报主体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一)依法设立且运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在50万元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或者年服务本市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服务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五)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六)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集聚服务机构3家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2);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五)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六)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七)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企业需根据通知要求将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报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平台组织、筛选、尽职调查工作,严格把好审核关,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1)并将拟推荐平台申报资料报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同时留存全部资料备查。
五、申报时间
请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2份报西安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小企业服务处 孟飞宇
联系电话:86788980
地 址: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层650室
附件:1、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2、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xlsx 附件2: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xlsx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工信委 发布时间: 2018-05-28 16:03:24 索 引 号: 013353737/2018-02848900
关 键 字:通知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市中企发〔2018〕15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陕中企规发〔2018〕50号)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17年已认定的31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平台不再重复申报。
(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的第二、三、四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平台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示范平台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推荐意见。
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务必于6月13日前将推荐报告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西安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推荐报告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西安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联 系 人:中小企业服务处 孟飞宇
联系电话:86788980
附件: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转载来源: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官网)
关于认定第四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工信委 发布时间: 2017-06-02 21:29:23 索 引 号: 013353737/2017-02438404
关 键 字:通知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关于认定第四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市中企发〔2017〕24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市中企发〔2014〕4号),在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对各申报单位初审、专家综合评审、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现认定陕西省西咸新区信息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服务机构为第四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认定的“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开展服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各示范平台单位应自觉接受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和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的指导、组织和管理。每年应分别于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向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三、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平台每年评选一次,认定有效期三年,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发布公告予以撤销。
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和管理力度,引导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优质示范服务,带动本地区更多的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推动本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第四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7年6月2日
附件
第四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一、创业服务类(3户)
1.陕西省西咸新区信息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陕西祥云物流有限公司
3.西安华伟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二、技术支持类(6户)
1.西安企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西安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陕西中交天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6.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第三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工信委 发布时间: 2016-05-10 17:25:20 索 引 号: 013353737/2016-02049240
关 键 字:通知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关于认定第三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市中企发〔2016〕15号
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各开发区(产业基地)经发局,各中小企业,各相关服务机构:
根据《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市中企发〔2014〕4号),在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区县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对各申报单位实地考察、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西安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服务机构为“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认定的“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示范平台单位应自觉接受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和当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的指导、组织和管理。每年应分别于当年6月3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报送示范平台工作总结报告。
三、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平台每年评选一次,认定有效期三年,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发布公告予以撤销。
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和管理的力度,引导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优质示范服务,带动本地区更多的专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推动本地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第三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西安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
第三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一、创业服务类(8户)
1.西安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
2.高陵聚集中小企业工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3.高陵渭北工业区建设有限公司
4.西安恒怡实业有限公司
5.西安国际陆港物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6.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7.西安铁狮孵化基地有限公司
8.西安午阳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二、融资服务类(1户)
1.陕西金开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三、技术支持类(4户)
1.西安胜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3.陕西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4.西安西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管理咨询类(1户)
1.陕西汇思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信息服务类(1户)
1.陕西西部资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财税服务类(2户)
1.陕西秦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陕西瑞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七、市场开拓类(1户)
1.陕西华林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八、法律维权类(2户)
1.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2.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
九、综合服务类(4户)
1.户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西安市高陵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西安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4.陕西省新丝路企业发展促进会
http://gxw.xa.gov.cn/ptl/def/def/index_1263_1361_ci_trid_2851087.html
http://gxw.xa.gov.cn/ptl/def/def/index_1263_1361_ci_trid_2848900.html
http://gxw.xa.gov.cn/ptl/def/def/index_1263_1361_ci_trid_2846698.html
http://gxw.xa.gov.cn/ptl/def/def/index_1263_1361_ci_trid_2438404.html
http://gxw.xa.gov.cn/ptl/def/def/index_1263_1361_ci_trid_2049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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